律师解析:不探视与不交抚养费这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行为。 仅从不交抚养费这一方面来看,在一般情形下,这种行为很可能会构成拒执罪。 因为法院已经作出了关于抚养费支付的判决,一方本有能力履行却拒绝支付,这就符合了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之一。 而对于不探视的情况,倘若只是单纯地不进行探视行为,且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支付抚养费,通常是不会构成拒执罪的。 拒执罪主要针对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但仅仅是不探视,若没有同时明确拒绝支付抚养费,并且也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其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执行,就不能将其视为拒执行为。 总之,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不探视就等同于拒执罪,必须综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拒执罪,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实施。
案情回顾: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,法院判决小朱需定期支付孩子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。但小朱有能力支付却长期不交抚养费,且很少探视孩子。小丽认为小朱不探视和不交抚养费都构成拒执罪,双方因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 1、关于不交抚养费方面,法院已作出抚养费支付判决,小朱有能力履行却拒绝支付,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之一,在一般情形下,很可能构成拒执罪。 2、对于不探视情况,小朱单纯不探视且无明确拒绝支付抚养费表示,通常不构成拒执罪,拒执罪主要针对有能力执行判决、裁定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。 |